除了辯護,這可以說是主要工作,另外還有撰狀、整理證據、代收、律師函、法律顧問...等等的法律服務。
專欄

律師可以幫忙做什麼?

01 Jun 2020By author

辯護

這可以說是主要工作,也是大家對律師的既定印象。其實,真正厲害的律師不需要特別會吵架或說話氣勢凌人。只要發揮專業,將法條當作自身的武器來與對造辯論、補充訴狀內容,就能讓法官在判決時更傾向自己這一方。


撰狀

大多數人可能以為律師在庭上的辯論是影響判決結果的主要關鍵,那其實是不正確的。曾經有法官表示過,自己平常要處理的案件一堆,絕對是一有空就開始寫判決書,不會等到辯論後才決定判決結果。辯論最多也只會影響到刑責輕重或賠償額度。
真正影響案件的關鍵是「訴狀」,訴狀內會將當事人想說的話還有證據一併呈報給法官知道,法官也會依照訴狀內提到的事項來審理案件。所以訴狀寫得好反而比在庭上說得好更重要啊!


整理證據

律師們會憑著過去的經驗來替當事人準備要呈報給檢察官或法官的證據。在刑法上,證據幾乎左右了整個判決結果(不是有罪就是無罪),如果證據能力不足,法官也很難相信當事人說的話。
此外,法院有時候也會要求當事人提供戶籍謄本等特殊資料。律師也能憑著委任狀幫忙跑一趟戶政事務所,委任人不需要為了證據資料特別請假。


代收

來自法院的公文書通常都是以掛號方式寄出,如果委任人不方便收掛號信,律師事務所也能代理。公文書上的專有名詞對一般民眾來講閱讀起來也有難度,律師代收後可以先替委任人釐清法院想傳達的內容,可以省去委任人不少時間。


律師函

既然都稱為律師函,那一定是只有律師才能寫。

律師函有點「警告」意味,告訴對方「已經找好律師了,如果再不配合就要向法院提告」。縱使是100%會勝訴的案件,當事人也不喜歡跑法院的,大多數人的訴求都只是「希望討回權益」,而非「告死對方」,所以有很多人在提告前,都會找律師幫忙撰寫律師函。


法律顧問

某些公司或店家因為不熟悉法律,又覺得可能需要有律師長期配合幫忙處理所有法律上的問題,就會找律師來擔任「法律顧問」。法律顧問可以說是一種會員制度,通常是以年為單位來繳納費用並取得一張法律顧問證書,在這段期間內,律師都必須以比一般情況更低的收費來提供法律方面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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