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配偶外遇該怎麼辦?
請求金錢賠償
民法第195條第三項(侵害配偶權)
不法侵害他人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就算不能告通姦罪,也能要求配偶和外遇對象請求金錢賠償。賠償金額會依照受侵害程度來決定,發生過性行為的賠償金絕對比只有接吻來得更高。
將送給第三者的豪宅、名車要回來
民法第1020-1條(夫或妻對婚後財產處分行為之撤銷權)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但為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不在此限。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他方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以受益人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他方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這樣的法規主要也是在確保萬一夫妻兩人真的離婚,必須被分配的婚後剩餘財產額度不受影響。即便沒有離婚的打算,看著配偶平白無故送其他人一堆昂貴的禮物也怪怪的吧?請記住,要求對方把送出去的禮物拿回來是配偶在法律上享有的權利。
離婚
如果因為外遇,兩人的感情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也只能選擇離婚了。有關於離婚的規定,請參考離婚有哪些方式呢?